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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新市彰武县人民医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1 17:1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分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及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将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只允许在本县区域内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彰武县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有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或14日之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入彰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考试时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地来(返)彰人员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招聘。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相关防疫规定随疫情发展情况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