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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2022-08-11 17:09: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校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5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