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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吕梁市临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公告
2022-08-11 17:12:43   地区:山西   浏览:0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安排,由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实施办法,统一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参照乡镇事业人员管理岗位有关工资待遇执行,由县委组织部申请,县财政专项经费解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考核、发放,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人身意外险。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纳入乡镇事业编制。乡镇事业编制没有空缺的,由县委编办在本县域内统筹调剂解决。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本次聘用岗位服务期5年。所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在村(社区)服务期限5年(含1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事宜。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知悉并自觉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规定,申报本人考试前7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截取笔试前7天体温进行登记)。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自觉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考试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37.3摄氏度、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中无疫情风险地区行程、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增加提供返乡后第一落点、3天内完成2次(2次检测时间要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或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7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和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或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出行,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