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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22-08-10 10:23: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1.不具备招聘条件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anshan.gov.cn/zwgk/)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城内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许辞职、交流、借出。

  2.被聘用人员入职后,办理备案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依照程序取消聘用。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请随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anshan.gov.cn/zwgk/),以便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对聘用后不报到的,或者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记录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同时上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辽人社函[2019]251号)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6.报考人员参加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请葫芦岛地区考生非必要不离葫,境外、域外来返葫考生严格按照管控原则做好事先隔离和健康监测,考试期间整个流程提供本人就近72小时核酸证明(纸质版)、电子行程码。

  7.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做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法违纪监督电话:12388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