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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8-10 10:2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31日前,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查询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人员和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3∶1的,由省委统战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通过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通知,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公布。因故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退还报名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事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体检复检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由省委统战部指定,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省委统战部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省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审定,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