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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2-08-09 10:38: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9月2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本次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学校官网或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其他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待资格复审前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部分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其他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