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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8-09 17:4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5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得分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孕产妇在孕产期,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未按时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