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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盘水市水城区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2-08-09 10:37:0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

  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6号)等要求进行考察政审。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一)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

  (二)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等相关核心信息的;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六盘水市水城区员额制教师聘用审批表》,由区教育局行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一)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包括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和学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等;

  (二)按企业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三)不享受职业年金;

  (四)参照《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定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资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

  十二、管理

  聘用的员额制幼儿教师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实施考核;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3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