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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源和平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08-09 10:37: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6.现场确认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四、考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占70%),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和平县教育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的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2.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4);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计分采取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合格考生中,若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