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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8-09 10:38:26   地区:山东   浏览:0

  初试时间:将提前于宁津县政府网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初试地点:见通知单。

  (二)复试

  复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06-11岗位说课后增加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均设定最低分数线。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复试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三)总成绩及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01-05岗位按照初试成绩30%、说课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06-11岗位按照初试成绩20%、说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技能测试成绩、说课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复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宁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