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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韶关南雄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2-08-08 16:59: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是南雄市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南雄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是中共南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南雄市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南雄市林业局林场管理总站是南雄市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南雄市应急事务中心是南雄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五)南雄市各镇公共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是南雄市各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符合“丹霞英才”青年人才项目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丹霞英才”青年人才项目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19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查阅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一楼,咨询电话:0751-38375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审原件、交复印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学习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