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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2-08-06 09:5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全省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发布招聘岗位2505个。其中,武汉市195名,襄阳市263名,宜昌市130名,黄石131名,十堰市171名,荆州市261名,荆门市141名,鄂州市20名,孝感市327名,黄冈市338名,咸宁市216名,随州市66名,恩施州148名,仙桃市26名,天门市26名,潜江市46名。各市州拟定的招聘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的《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定向招聘对象。面向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不在编人员和乡村医生,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村卫生室工作满2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7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招聘对象。面向高校毕业生等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可不作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考核招聘对象。面向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和申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对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要求2010-2017级高校毕业已分配,且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履约;

  (2)对申报我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二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是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多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组织实施。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原则,全省统筹、统一报名和笔试,市县各负其责、同步实施,主要采取县域统招和乡镇定招的方式(县域统招,即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招聘岗位、专业和组织招聘,应聘人员“志愿到县、不到具体单位”,考试结束后,由县(市、区)按考生成绩统一组织选岗。乡镇定招,即以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直接定岗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