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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在编卫技人员公告
2022-08-06 10:00: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0名,其中平湖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53名,嘉兴港区医院招聘12名,全市医疗单位统招护理25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8月17日至200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带★的紧缺型岗位及护理岗位具有相应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7日至200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7日至200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要求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应当与岗位相匹配。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须在2022年8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才能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8.岗位要求户籍地限制的,以2022年8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须在2022年8月17日前取得才能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⑴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⑵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2年8月1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⑷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⑸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提供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底楼(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068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为研究生的,必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4)《2022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倡打印),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带“★”的紧缺型岗位,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