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8-04 17:41:0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伊金霍洛旗兴泰国际广场CBDT5-1618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乡村振兴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考生需要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查总成绩在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官网、“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乡村振兴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