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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03 22:25: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与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新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包括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且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有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其中,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资格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并连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考生资料发送至(slsnks@163.com)。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电子文档(附件2)。

  5.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根据电话通知或邮件回复,于8月22日9:00-16:00携带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4楼403号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电话:0833-249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