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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伦贝尔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08-02 14:44: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6.资格审核工作由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用人单位双重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进行人岗相适评估。

  (三)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2022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进行人岗相适评估。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评估专家组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评估成绩现场公布,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评估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根据录取名额,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由评估专家组现场加试一题。面试期间,对成绩有异议的,由评估专家组现场复核一次,确定最后成绩。

  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参加,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环节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含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引进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差额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社局下发引进通知,市委编办根据引进通知将引进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

  四、试用期、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引进人才5年内不得调离满洲里市,服务不满5年调离本市,退回相应支持资金。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