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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考核招聘公告
2022-08-02 14:44: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下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http://lcj.sc.gov.cn/,下同〕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网〔http://www.scslgy.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公益

二类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4号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调查规划、监测与评价;承担数字林草平台建设、数据更新和成果应用;开展林业和草原新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承担林业和草原及相关工程规划、咨询评价、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2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50627859@qq.com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00至2022年8月16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