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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阳衡山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2-08-01 18:0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人才办和人社局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人才办。人才办召集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引进对象,并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后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人才办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凭文件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到县人社局为引进对象办理录用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政策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三)职称岗位聘任。县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不得少于5年)并报人才办备案,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

  (四)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凡有意报考的考生,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要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现场确认及考试当日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0734-5817922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5812968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0734-5810169

  衡山县司法局0734-5998367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0734-5812353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0734-5702219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0734-5829993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734-281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