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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巴中市南江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8-01 18:09: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报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按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和岗位计划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弃权出现空缺岗位,在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实行拉通排名,面试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和岗位计划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弃权空缺的岗位,在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3.若同一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待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体检对象毕业到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报到后,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在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执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不合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选岗

  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公示无异议后,拉通排名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地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