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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江市威远县公办幼儿园(学校)招聘编外教职工公告
2022-08-01 18:15: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序,如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序仍有并列情况则以年龄大者优先)。

  (二)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负责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由各个用人单位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是对拟聘人员是否适应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各考聘单位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y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对需要选岗的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定学校,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凡新招聘到招聘单位的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招聘单位根据当年教职工需求,可与考核合格愿意续聘的教职工续签合同。

  九、待遇保障

  按照临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待遇。县财政按城区幼儿园编外教师人均4万元/年,保育员人均3.5万元/年;乡镇幼儿园编外教师人均3.5万元/年,保育员人均3万元/年的标准划拨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工资待遇和五险。

  十、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详情登录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yuan.gov.cn/)查询,凡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十二、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8222295(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832-8228926(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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