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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8-01 18:08:38   地区:浙江   浏览:0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两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签名);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有请提供);

  (6)《个人健康申报表》一份(纸质签名)。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嘉兴市农科院官方网站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从事过的研究经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复审和考试均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15倍(含15倍)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15倍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笔试实际报到人数不足1:15,则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如因疫情防控等其他原因需调整考试方式的,将提前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公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将同步公布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