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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昌市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2-07-30 21:47: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拓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386人。其中,宜昌市市直69名,宜都市24名,枝江市77名,当阳市61名,安县22名,兴山县11名,秭归县26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41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5名,夷陵区36名,点军区2名,宜昌高新区2名。宜昌市市直和各县市区拟定的招聘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2.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宜昌市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2年宜昌市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原则,全市统筹、统一报名和笔试,分级按规定组织面试。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ycrsksy.zgjrcw.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0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1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2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按要求在考点现场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