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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海阳市事业单位招引高学历青年人才公告
2022-07-30 09:48:2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六、疫情防控

  (一)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海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注意事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在招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公布为准,本公告由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2019、3226737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2889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