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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
2022-07-29 22:17: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3.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6号)》(附件3),并按要求将本人签字的《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8月份,即到2022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考试日期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6号)》《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8日8:30—16:00,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12室,联系电话:0431—88690586),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15日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