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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铜仁市石阡县县直医疗机构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07-26 17:02:43   地区:贵州   浏览:0

  申请加分人员名单经初审后在“健康石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随后在考试总成绩中给予加上相应分值为综合成绩。

  (四)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考试综合成绩在“健康石阡”公众号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检合格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将个人相关资料提交到用人单位,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限为准。

  (六)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健康石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试用期考察标准,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正式聘用人员报卫健局备案。

  (三)对无正当理由逾期(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根据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待遇

  参照各招聘单位现有编制外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一)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提示等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