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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市宿城区第二批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2022-07-26 17:03:52   地区:江苏   浏览:0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专业等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4)。

  (3)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专业等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5)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2.递补规则。经区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区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同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区教育局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备案。

  4.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时不进行递补。

  (六)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音乐等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