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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
2022-07-26 17:0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范围及任职时间要求。

  1.范围: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包括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经县换届办审批同意增设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本土人才(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2.任职时间要求:截止2022年7月31日,报考人员须在巫溪县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或任其他专职干部职务及本土人才满5年以上。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