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辞职,不得调动。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进入招聘的各个环节时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7天通信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正常者方可进入现场。考试时,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经考点考务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另外,因疫情形势变化要求,我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村医工作考试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稷山县卫健局:0359-5528883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359-5522403
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15535956390
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15343596176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村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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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村医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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