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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运城市稷山县招聘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2-07-26 11:00:25   地区:山西   浏览:0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举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辞职,不得流动。

  四、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招聘涉及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shan.gov.cn/)发布,请考生自主查询和下载,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需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健康码、规定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以上程序查验正常方可进入该环节。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相应防控措施。对于考生场所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稷山县教育局:0359-5523880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359-5522403

  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15535956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