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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市中医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2-07-26 14:36:37   地区:浙江   浏览:0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合同或工作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7)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需改变考试方式的,将提前在嘉兴市中医医院网站(www.jxzyy.cn)发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医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中医医院网站(www.jxzyy.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8198982095198

  联系人:单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