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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7-26 16:55:5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具体实施,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形成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住建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人才鄂尔多斯”和“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保险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本次报考人员要关注和执行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政策,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四)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咨询电话:0477-8580008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009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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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鄂尔多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