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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7-26 16:55:5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17:30。市住建局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每个报考岗位均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能力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住建局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通过电话通知进入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通知到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3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6)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市住建局具体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住建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