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及保健医公告
2022-07-22 16:03:2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页上);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下载学历验证报告);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详见附件);

  (9)《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10)《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

  幼儿教师岗位通过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保健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达茂联合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1.合同签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2.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3705元/人/月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管理。聘用幼儿教师必须在幼儿园的教学或保育一线岗位工作。被聘用者在合同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旗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纪律的选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0472-8316708

  咨询电话:

  达茂旗教育局师资股0472-8422464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达茂联合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公布。

  点击下载>>>

  1.2022年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及保健医岗位表

  2.2022年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及保健医报名登记表

  3.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