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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元市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公告
2022-07-20 15:07:07   地区:四川   浏览:0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体检人员。

  7.公示。医疗卫生岗和校医辅助岗体检合格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社工岗体检合格人员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8.确定招募人员、岗位。公示期满后,医疗卫生岗和校医辅助岗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并通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服从调配”原则,组织招募人员凭分数高低排名选岗。社工岗由各县、区民政局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招募人员,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服从调配”原则,组织招募人员凭分数高低排名选岗。

  9.岗前培训。各县区针对不同招募岗位,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科学设置课程,分类开展培训,加强招募人员职业精神教育,强化为民服务理念。

  10.正式上岗。招募人员于2022年9月1日前正式上岗。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志愿者服务协议一式三份,就业招募人员、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县区卫生健康局备案一份(社工岗志愿者服务协议,由县区民政局保存)。

  11.考核。项目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服务期满后,医疗卫生岗和校医辅助岗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期满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社工岗由各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期满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服务期满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期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