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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7-19 08:49: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大数据中心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提请中心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大数据中心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大数据中心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在本次集中人才引进结束后,各级各类大数据相关专业领域人才可通过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邮箱(ordosdata@qq.com)投递简历,收入大数据人才储备库。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