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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7-17 09:00:29   地区:吉林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三)初筛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组织初筛。初筛按照考生提交的材料,将优先条件量化打分,按照打分高低排序,筛选进入面试人员。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明确是否允许调剂,对同意调剂的考生视岗位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初筛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统一制作工装,工资待遇执行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有“五险一金”、取暖补贴,年末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对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独进行奖励。

  (三)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上岗培训。

  六、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