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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2-07-17 09:23:0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确定拟招聘对象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县(市)招聘计划人数,根据报考各县(市)此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初步拟招聘对象。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商征兵办组织加试,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初步拟招聘对象,测试方式另行确定。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试等程序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役前训练、审批定兵

  8月底至9月初,各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期间要对体格检查情况进行复检。

  未参加役前教育训练或役前教育训练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复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经公示、役前训练、复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定兵对象。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审批定兵。

  十、签订协议

  拟招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黔西南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应征入伍大学生协议书》(附件3)(报一份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参军入伍。

  十一、退役选岗

  签订协议的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报到后三个月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社会事务局)牵头,会同本级编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结合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空编情况,综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现实表现、立功受奖、执行重大任务等情况,组织进行一次选岗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由所在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再约定试用期。其在军队服现役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一)应征人员应熟悉了解征兵相关条件及要求

  应征人员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查阅了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相关征兵政策和参军条件,也可以到当地征兵办公室详细咨询相关政策,确保无任何疑问后再报名应征。

  (二)凡参加过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笔试考试,无论是否被聘用,都不能再参加此类专项招考(但可以正常报名参军),即每个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此类专项招聘。

  (三)做好疫情防控

   

  考生在现场报名、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贵州健康码”“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和进入考点考试(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

  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