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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宾市兴文县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 (医疗卫生、中小学校医辅助)公
2022-07-12 20:46:35   地区:四川   浏览:0

  3.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岗位对应的单位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详见附件岗位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所报考岗位对应的单位指定电子邮箱(1058395157@qq.com)。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指定报名点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医疗卫生机构岗(含应急岗)和校医辅助岗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等官方网站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到兴文县卫生健康局5楼综合股(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36号)书面申请,县卫生健康局协调相关部门查分。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招募岗位实际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调剂

  对笔试后未达到拟招募人数的岗位,可在报考同类型岗位、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符合岗位要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逐个自行选择调剂招募。

  (四)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县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再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此次招聘岗位实行统一招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的岗位设置,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校医辅助岗的岗位设置,按成绩高低进行依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优先条件优先选岗,如再相同的,由县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八)签订协议: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岗前培训:由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十)正式上岗(2022年9月1日)。

  四、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