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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2-07-12 11:58:22   地区:安徽   浏览:0

  4.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名考试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2022年7月2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我院另行通知,考生报名成功后,根据考试安排,考生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两科。《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均为120分,专业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者一并录取。

  2.资格复审

  对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资格证、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本科生需另外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查询报告;如有应届生因学校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需提供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查询报告、就业推荐表原件。

  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考生中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者一并录取。

  (四)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拟录取人员入院前社会表现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

  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替补考生中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者一并录取。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完成并上报备案后,录取人员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医院招聘。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考试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对报考人员加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凡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和除名处理的人员终身不得到我院应聘。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替考者及被替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