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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朔州市朔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22-07-09 22:27:09   地区:山西   浏览:0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朔州市朔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在朔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中小学幼儿教师学科类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等能力。

  职业中学专业课(机电、汽修)教师主要进行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全部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公布。

  4.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及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的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朔城区人民政府网,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报考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朔,做好参加笔试准备。考生参加招聘各现场环节,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朔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提供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往届毕业生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已就业的应聘者由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其现实表现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领导组可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