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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州市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公告
2022-07-07 22:35:36   地区:四川   浏览:0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市(州)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泸州”微信公众号、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泸州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现场报名和笔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报名、笔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现场报名、笔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内,除高、中风险区外地其他地方)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现场报名或笔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报名或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