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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孜州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公告
2022-07-08 08:40:29   地区:四川   浏览:0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募期间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募部门。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募的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若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对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事项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场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信息(绿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招募岗位、资格条件、招募范围由各招募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募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