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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盐城市中医院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7-08 08:40:44   地区:江苏   浏览:0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3.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

  4.考察、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察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5-88166308(盐城市中医院人事科)

  0515-88226330(盐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盐城市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应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盐城市中医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