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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长丰县卫健系统招聘社会化用人和“县管乡用”医疗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2022-07-06 18:04:15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

  1、本次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岗位待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服务期满3年后,方可在系统内岗位调配。县级医院委托乡镇(区)卫生院负责对“县管乡用”人员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罚等日常管理,监督指导。

  3、本次招聘长丰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县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县医院在编人员和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长丰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235(县卫健委)0551-66678611(县医院)

  (三)监督电话:0551-66678415(县纪委监委)

  (四)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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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长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和“县管乡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