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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楚雄技师学院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公告
2022-07-06 16:58:29   地区:云南   浏览:0

  (2)考生于考试当日上午8:00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候考,参加考试顺序抽签。逾时15分钟不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计算、存储设备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考试期间除本考场考官、工作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除考生候考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生候考室。严禁考官和工作人员与候考考生接触及交谈。

  (5)考官及考务人员有符合回避情形的须主动申请回避。

  (五)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学院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组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综合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七)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报考人员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十)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考察和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党委审定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考资格复审、考试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注意查看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近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考试。

  (二)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核当天,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考点。

  (三)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核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四)考核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考核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应聘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考生必须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证件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若所提供的信息、证件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二)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楚雄技师学院官网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