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乌海市教育局局官网(http://jyj.wuh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教育、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2022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wuhai.gov.cn/)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乌海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表岗位》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栏
2.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3-3998061
3.监督举报电话:0473-395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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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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