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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公告
2022-07-01 22:49: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2年7月11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2年7月11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2年度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1日11:00—7月14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www.zzszq.gov.cn);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7月14日16:00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