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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锦市双台子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2-07-01 23:13: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3.笔试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一中学(具体内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双台子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区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报考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总成绩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

  2.考察。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岗位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期为12个月,试用考核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考核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