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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乐陵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9人)
2022-07-01 22:50: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2年乐陵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招聘部门将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本次招聘报名后最近一次资格证书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才能准予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1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已在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