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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22-07-01 22:5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南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2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考察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人员。

  11.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2年6月30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